哪些保健食品可以实行备案制?保健食品备案流程如何?申报提交材料有哪些?下面且听我们一一道来:
政策背景:
2015年修订的《食品安全法》实施,保健食品行业迎来新变革,正式开启注册与备案分类管理新模式,此后,随着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、《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》、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》等配套文件的出台实施,“双轨制”下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工作正式拉开帷幕。
而今年3月1日,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正式实施,标志着功能类保健食品原料产品备案工作正式启动,保健食品备案产品不再局限是维生素和矿物质类原料。
保健食品实施备案管理后大大缩短了之前的注册时间,降低了企业成本,更利于企业经营和产品创新。而未来,随着保健食品原辅料目录的不断扩充,更多天然植物提取物的原料将加入备案目录,保健食品备案类产品将越来越多。
哪些保健食品可以备案?
依照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,生产和进口下列保健食品应当依法备案:
1. 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保健食品;
2. 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、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。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、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,其营养物质应当是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物质。
以辅酶Q10等五种原料为原料的进口保健食品目前监管如下方式进行:
保健食品备案主体
1. 国产保健食品
国产保健食品备案人应当是保健食品生产企业,保健食品原注册人可以作为备案人。
原注册人包括:
(1)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》发布前受理的保健食品注册申请,其原料已列入原料目录,且符合备案相关技术要求的,申请该产品备案的原注册申请人;
(2)获得注册的保健食品,其原料已列入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》,且符合备案相关技术要求的,申请该产品备案的原注册人;
(3)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》发布前受理的保健食品注册申请,以及获得注册的保健食品,其原料或用量不完全符合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》以及备案技术要求的,注册申请人或证书持有人同意按照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》调整产品原料和产品技术要求的,也可以作为原注册人。
但是,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》发布后受理的注册申请保健食品,其原料已列入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》,且产品符合相关技术要求,原注册申请人不可以作为原注册人申请该产品备案。
2. 进口保健食品
进口保健食品的备案人,应当是上市保健食品境外生产厂商。
保健食品备案流程及所需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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